本規程非等效采用GB/T 12911—1991《紙和紙板油墨吸收性的測定法》中關于儀器基本要求和校準方法等技術內容。
1范圍
本規程適用于紙和紙板油墾吸收性試驗儀(以下簡稱“試驗儀”)的首次檢定、后續檢定和使用中的檢驗。
2引用文獻
本規程引用下列文獻:
《GB/T 12911—1991紙和紙板油墨吸收性的測定法》使用本規程時應注意使用上述引用文獻的現行有效版本。
3概述
試驗儀是適用于平板、凹板和凸板印刷用白色或近白色,涂布或未涂布紙和紙板油墾吸收性的專用儀器。油暨吸收性是指紙和紙板在規定時間內吸收標準油墅的性能。典型試驗儀的外形結構如圖1所示(其他與圖示結構不同的儀器均適用于本規程)。

4計量性能要求
4.1擦墨臺擦墨運行速度
擦墨臺擦墨運行速度:(15.5+1.0)cm/min。
4.2涂墨壓板
4.2.1 涂瞾壓板厚度:(0.10士0.02)mm。
4.2.2涂墨面積:(20主0.4)cm2,正方形或圓形。
4.3擦墨時間
從涂油墨到擦油墨至墨斑中線(正方形墨斑為垂直于擦墨運行方向的中線,圓形墨斑為垂直于擦墨運行方向的直徑)所需時間,自動控制為(120士5)s,手動控制按需要而定。
5通用技術要求
5.1外觀和各部分的相互作用
5.1.1試驗儀外觀表面應無碰傷、劃傷、銹斑及影響測量準確度的其他缺陷。5.1.2試驗儀應有標牌和必要的標記,主要內容包括:
——出廠日期、編號或生產批號
——制造廠名
——試驗儀名稱、型號
——準確度等級
——計量器具制造許可證標記等。
5.1.3試驗儀各運動部件要求
——擦墨臺運行應平穩,不應有阻滯和卡住現象﹔
——卷紙機構應靈活、可靠,不應有阻滯和卡住現象。
5.2操作性能
試驗儀工作過程中,涂墨啟動、擦墨、卷紙等一系列操作應方便、可靠、準確。
5.3安全保護
試驗儀應有限位保護功能,當移動部件到達極限位置時,限位機構應能立即動作,使其停止運行。
6計盤器具控制
6.1檢定條件
6.1.1檢定環境條件應符合下列要求:
——環境溫度:10℃~30℃;
——環境濕度:≤80%r.h;
——工作電源電壓的波動范圍應不超出額定電壓的±10%;
——工作臺穩固﹐臺面平整;
—一環境清潔,無震動和腐蝕性氣體。
6.1.2檢定使用的計量標準器具、量具和工具包括:
——分度值0.1 s 的秒表;
——測量范圍0~25 mm,分度值0. 01 mm的千分尺;
——測錄范圍0~130 mm,分度值0.02 mm的游標卡尺。
6.2檢定項目和檢定方法
6.2.1檢定項目一覽表(見表1)

6.2.2外觀和各部分的相互作用
6.2.2.1要求;應符合5.1.1~5.1.3規定。
6.2.2.2檢定方法:目測、實測和操作檢定。
6.2.3 操作性能
6.2.3.1要求;應符合5.2規定。
6.2.3.2檢定方法:實際操作試驗、觀察。
6.2.4安全保護
6.2.4.1要求;應符合5.3規定。
6.2.4.2檢定方法:實測和目測檢定。
6.2.5擦墨臺擦墨運行速度
6.2.5.1要求;應符合4.1規定。
6.2.5.2檢定方法
用秒表和游標卡尺測量擦墨臺擦墨運行全過程所需時間t和擦墨臺上任一點的位移S,重復檢測三次。按式(1)和式(2)分別計算試驗速度和試驗速度誤差:

6.2.6涂墨壓板
6.2.6.1要求;應符合4.2規定。
6.2.6.2檢定方法
——用千分尺按圖2所示A,B,C三個部位對涂墾壓板厚度進行測量,取三個部位測過結果的算術平均值;
——用游標卡尺測量涂墨方口(圓形測量直徑)對邊尺寸,換算成面積,在不同位置測量三次,取其三次面積的算術平均值。

6.2.7擦墾時間
6.2.7.1要求;應符合4.3規定。
6.2.7.2檢定方法;用秒表對自動控制裝置進行擦噩時間檢測,取三次測定結果的算術平均值。
6.3 檢定結果的處理
6.3.1 經檢定合格的試驗儀發給檢定證書,檢定不合格的試驗儀發給檢定結果通知書,并注明不合格項目。
6.3.2檢定證書內頁應注明檢定條件、檢定項目、檢定結果,準確度等級、誤差。
6.4檢定周期
檢定周期一般不超過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