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GB/T 2679包括以下部分:
——GB/T 2679.1 紙透明度的測定 漫反射法;
——GB/T 2679.2 薄頁材料透濕度的測定 重量(透濕杯)法;
——GB/T2679.6瓦楞原紙平壓強度的測定;
——GB/T 2679.7 紙板戳穿強度的測定;
——GB/T2679.8紙和紙板環壓強度的測定;
——GB/T2679.10紙和紙板短距壓縮強度的測定法;
——GB/T 2679.11紙和紙板無機填料和無機涂料的定性分析電子顯微鏡/X射線能譜法;
——GB/T 2679.12紙和紙板無機填料 和無機涂料的定性分析化學法 ;
——GB/T2679.14過濾紙和紙板最大孔徑的測定;
——GB/T 2679.17瓦 楞紙板邊壓強度的測定(邊緣補強法)。
本部分為GB/T 2679的第8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給出的規則起草。
本部分代替GB/T 2679.8一1995《 紙和紙板環壓強度的測定》。本部分與GB/T 2679.8- - 1995 相比,主要變化如下:
——修改了標準的范圍,將原來適用厚度范圍0.15 mm~1.00 mm修改為0.10 mm~0.58 mm;
——修改了對壓縮試驗儀的要求(見5.3),上“下壓板的平行度由1 : 2 000改為1 : 4 000,取消了彎梁式壓縮儀;
——修改了試樣厚度范圍與內盤直徑的對應關系,并增加了48.90mm直徑的內盤;
——修改了取樣方法(見第8章)及試樣尺寸,試樣長度由(152.0士0.2)mm改為152.4. -2.5 mm;
——修改了計算公式,原公式中152改為試樣長度l。
本部分采用重新起草法修改采用ISO12192:2011《紙和紙板環壓強度的測定》。
本部分與ISO 12192的技術差異及其原因如下:
——關于規范性引用文件,本部分做了具有技術性差異的調整,以適應我國技術條件,調整的情況
集中反映在第2章“規范性引用文件”中,具體調整如下:
用修改采用國際標準的 GB/T 450代替ISO 186;
用等同采用國際標準的GB/T 451.3代替ISO 534;
用等效采用國際標準的GB/T 10739代替ISO 187;
用修改采 用國際標準的GB/T 22876代替ISO 13820;
增加了GB/T451.2《紙和紙板定量的測定》。
——修改了環壓強度和環壓強度指數結果的保留位數;
——修改了環壓強度指數計算公式,見式(2);
——環壓強度指數單位由kN. m/g改為N. m/g;
將ISO 12192:2011中的第6章、第7章合并為一章。
請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內容可能涉及專利。本文件的發布機構不承擔識別這些專利的責任。
本部分由中國輕工業聯合會提出。
本部分由全國造紙工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 141)歸口。
本部分起草單位:杭州輕通博科自動化技術有限公司、中國制漿造紙研究院。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王興祥、崔立國、汪指航、尹巧
本部分所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布情況為:
——GB/T 2679.8- 1981、GB/T 2679.8- 1995。
范圍
GB/T2679的本部分規定了使用壓縮試驗儀測定紙和紙板環壓強度的方法。
本部分適用于厚度范圍在0.10 mm~0.58 mm的紙和紙板環壓強度的測試。對于厚度低于0.28 mm的試樣,測試結果為失穩破壞和純壓縮的合力。
注:本部分也可用于厚度大于0.58mm的紙和紙板環壓強度的測試,在這種情況下,試樣彎曲成圓環時可能會導致內部應力增加。從而導致測試結果不準確.此時應在試驗報告中注明試樣厚度超出本部分的適用范圍。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所需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的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T 450紙和紙板試樣 的采取及試樣縱橫向、正反面的測定(GB/T 450- 2008,ISO 186:2002 , MOD)
GB/T 451.2紙 和紙板定量的測定(GB/T 451.2- 2002,eqv ISO 536:1995)
GB/T 451.3紙 和紙板厚度的測定(GB/T 451.3- 2002,ISO 534:1988,IDT)
GB/T 10739紙 、紙板和紙漿試樣處理和試驗的標準大氣條件(GB/T 10739一2002,eqv ISO 187:1990)
GB/T 22876紙 、紙板和瓦楞紙板壓 縮試驗儀的描述和校準(GB/T 22876- 2008,ISO 13820:1996, MOD)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3.1壓縮強度compressive strength
測試試樣受壓直到壓潰時單位長度所能承受的最大壓縮力,以千牛每米(kN/m)表示。
3.2環壓強度ring-crush-resistance
在規定的條件下,環形試樣邊緣受壓直至壓潰時單位長度所能承受的最大壓縮力,以千牛每米(kN/m)表示。
3.3環壓強度指數ring-crush-resistance index
環壓強,度除以定量,以牛米每克(N·m/g)表示。
原理
紙或紙板的條狀環形試樣受到逐漸增加的邊緣壓縮力直到壓潰。環壓強度由試樣長度和最大壓縮力計算而得。
儀器
5.1取樣裝置
主要部件為沖刀,能夠精確地將試樣切成規定的尺寸,且試樣邊緣平直光滑、無毛刺。其他取樣裝置,例如雙刃切刀,如果證明可以給出相近的測試結果,也可以使用。
5.2 試樣座
5.2.1 由底座(圖1中1)與可裝卸內盤(圖1中3)組成,底座更好為圓柱形,具有圓柱形凹槽。內盤與底座匹配可形成環形槽(圖1中5)。
5.2.2底 座凹槽內徑49.30 mm士0.05 mm,深6.35 mm士0.25 mm,凹槽底部與底座的底面平行度在0.01mm以內。內盤(圖1中3)厚6.35mm士0.25mm,應配備多種直徑的內盤以便適應不同厚度的試樣。試樣環形槽(圖1中5)的寬度應至少為測試試樣厚度的150%,但不得超過175%。表1給出了內盤直徑與適用試樣厚度的對應關系。
5.2.3中心銷子(圖 1中4)位于圓柱形凹槽的正中心,每個內盤應具有中心孔,中心孔的直徑應稍大于中心銷子直徑且位于內盤的中心,以便形成均勻的環形槽。
5.2.4底座底面與內壁呈直角,該處的任何弧形都會阻礙試樣直立,從而導致錯誤的結果。
5.2.5切線槽(圖1 中6)的寬度應不大于1.27 mm,與底座內壁相切,以便試樣插人。切線槽的方向既可以為順時針,也可以為逆時針方向。

5.3固定壓板式壓縮試驗儀
除要求兩板間平行度應不大于1 : 4 000(應在0.025 mm/100 mm以內)外,固定壓板式壓縮試驗儀應符合GB/T 22876規定,并按照GB/T 22876進行校準。
5.4 棉/塑料手套
手動插入試樣時使用。
試樣的采取和處理
6.1如果試驗用于評價--批樣品,應按GB/T450采取試樣。如果試驗用于進行其他類型的評價試驗,應確保所取樣品具有代表性。
6.2按照GB/T10739對樣品進行溫濕處理,試樣的制備和測試應在同樣的條件下進行。
試樣的制備
7.1由于手上的污染物,尤其是水分,會影響測試結果,因此試樣從制備到測試整個過程需要戴手套(5.4)。
7.2 使用取樣裝置(5.1)裁取試樣,應避開皺紋、折痕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測試結果的可見紙病,一次裁取一片,試樣的寬為12.7 mm士0.1 mm,長為152.4. 2.5 mm。確保試樣邊緣平直光滑,無撕裂或磨損,長邊方向平行度在0.015 mm以內。
7.3 除非另作說明,每個測試方向- -般需裁取至少10條試樣。試樣長邊垂直于縱向的試樣用于測定縱向環壓強度,試樣長邊平行于縱向的試樣用于測定橫向環壓強度。
7.4裁取兩面纖維組成不同的試樣時,應預判紙和紙板在制成容器時的朝外面,該面應朝向沖刀,或背向雙刃刀的刀刃。.
注:取樣裝置在裁取試樣時易產生小的突起或裁取邊產生輕微卷曲,若這些突起或卷曲朝向環心,測試時會有托起內盤的趨勢,從而導致結果錯誤。
7.5若無法區分試樣的正反面或者朝外面無法確認,應至少裁取10片試樣,保證相同的面朝向沖刀,或者雙刃刀的刀刃。
測試步驟
8.1 按GB/T 451.3測定試樣的厚度。
8.2根據試樣厚度選擇適當直徑的內盤裝人試樣座(5.2)。內盤與底座內壁間的間隙應能使試樣自由進入且無阻力,但間隙寬度不應超過試樣平均厚度的175%。表1列出了試樣厚度與適應內盤直徑的對應關系。
8.3小心地將試樣插人切線槽,并繼續輕輕地將試樣插人試樣座至自由端離開切線槽。應保證有相同數量的試樣內面與外面朝向環心插入試樣座。試樣在插人試樣座過程中應保證內盤無抬起,否則試樣下沿可能被內盤下部壓住。

8.4 將試樣座置于壓縮儀(5.3)下壓板的中心,必要時使用標記或者擋塊確保試樣座總是置于相同的位置。
8.5 定位試樣座,使試樣接頭位置總是朝向同- -方向(左面或右面),然后進行測試。啟動壓縮儀進行壓縮直至試樣被壓潰,記錄下壓潰前持續的最大力值,精確至1 N。
8.6重復上述步驟測試剩余的試樣。
注:紙和紙板水分的含量對環壓測試影響很人。囚此試樣的水分含量信息有時可以解釋不同實驗室之間測試結果的差異。
8.7試樣插人試樣座時受到損壞是一個常見的誤差來源。若需要較高精確度時,建議使用機械裝樣裝置。在使用機械裝樣時可以不使用手套。
8.8 若需計算環壓強度指數,按GB/T 451.2測定試樣的定量。
結果計算
9.1環壓強度
分別計算每個方向(縱向、橫向)環壓強度的平均值R ,環壓強度按式(1)計算,以千牛每米(kN/m)表示。

報告每個測試方向環壓強度,以千牛每米(kN/m)表示,結果精確至0.01 kN/m,同時報告試驗的標準偏差。
9.2環壓強度指數
環壓強度指數X,以牛米每克(N·m/g)表示,見式(2)。

環壓強度指數的結果精確至0.1 N·m/g。
試驗報告
試驗報告應包含以下內容:
a)GB/T 2679的本部分的編號;
b)測試時間 與地點;
c)測試試樣的識別和描述;
d)采用的溫濕處理環境;
e)取樣裝置與壓縮儀的類型;
f)試樣厚度及內盤直徑;
g)試樣的方向和數量,每個測試方向的試驗次數及彎曲方向;
h)是否 使用機械裝樣裝置;
i)每個測試方向環壓強度的平均值,以千牛每米(kN/m)表示;
j)每個測試方向測試結果的標準偏差,以千牛每米(kN/m)表示;
k) 如果需要,報告環壓強度指數,以牛米每克(N. m/g)表示;
l)任何與GB/T2679的本部分偏離的試驗步驟,或者任何影響測試結果的因素。
概述
A.1.1精密度數據來自于全球的幾個不同實驗室,試驗均采用了固定壓板式壓縮試驗儀。
A.1.2重復性和再現性限是在95%置信區間下對兩個相似的材料在相似的實驗環境下進行實驗所得數據最大差值的估計。當試樣材料不同或試驗環境不同時,該數值可能不適用。本數據依據ISO/TR 24498和TAPPI方法標準T 1200 sp-07得出。
A.1.3 表A.1和表A.3中的重復性標準偏差是“合并的”重復性標準偏差,其標準偏差由各實驗室標準偏差的均方根計算而得,有別于ISO 5725-1中關于重復性的定義。
A.1.4重復性 和再現性限是將重復性和再現性的標準偏差乘以2.77所得。
注: 2.77=1.96X√2 ,假定試驗結果呈正態分布,標準偏差s是基于大量試驗數據所得。
A.2 TAPPI-CTS 提供的精確性數據
表A.1和表A.2中對重復性和再現性的估計是基于2006年CTS紙和紙板實驗室間測試項目中的試驗使用的數據來自包括175 g/m2和335 g/m2箱紙板試驗數據(試驗周期12周),以及126 g/m2瓦楞芯紙和205g/m2箱紙板的試驗數據(試驗周期24周)。
精密度估計所采用的試驗數據,是以10次重復檢測作為一次檢測結果,每- -試驗周期每一實驗室進行一次樣品檢驗結果的測試所得。每周期測試,均有約60個實驗室參與測試掛面紙板的精密度;約20個實驗空參與測試瓦楞芯紙精密度的測定。實驗數據的計算限定為使用了平板式壓縮儀以及在TAPPI標準大氣條件下的試驗數據。

A.3基于CEPI-CTS 的精密度數據
CEPI-CTS項目的重復性與再現性估計(見表A.3和表A.4),是以2008年進行的一系列循環試驗實驗數據為基礎,有15個實驗室參與,測試3種不同樣品,每種樣品有大概13或14個實驗室參與精密度計算。與TAPPI-CTS的數據相比,重復性限和再現性限似乎取決于測試結果的絕對值,且高強度的紙張(較高的測試數值)的變化較小。
CEPI-CTS中重復性限和再現性限需重新計算。
